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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图样
案件描述
申请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衡昌烧坊酿酒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方简称:首创)代理于2023年06月29日对第59970535号“衡倡基”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分析
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0419024号 “衡昌”商标、第52522044号“衡昌”商标、第59458148号“衡昌酿”商标、第59442809号“衡昌醉”商标、第42459458号“衡昌烧坊”商标、第56201636号“衡昌老酱”商标、第56204981号“衡昌酱香”商标、第8654258号“衡昌酒房”商标、第13109635号“衡昌老酒馆”商标、第14514303号“衡昌酒庄”商标、第12488293号“衡昌烧房”商标、第42465772号“衡昌烧坊”商标、第42459480号“衡昌烧坊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十三)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被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超出正常经营所需,不符合商业惯例,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
四、除本案外,被申请人还在第 1/43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其他抄袭摹仿申请人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商标,进一步 佐证了被申请人一贯的抄袭摹仿他人商标的主观恶意。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造成市场混淆,损害不特定社会公众利益,并助长“搭便车、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风气,扰乱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应当为法律所禁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 款的相关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形式):荣誉资料、媒体报道、申请人名下商标注册信息、在先案例、产品销售及广告宣传资料、百度搜索信息、被申请人具有恶意的证据等。被申请人在商标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案件审理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0日申请注册,并于2022年4月7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米酒等商品上。
2、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争议商标一、二、五至十三申请在先并已初步审定,引证商标三、四申请在先但尚未初步审定。诸引证商标均为申请人名下在先有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3类米酒等商品上。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商标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为原则性条款,一般不作为商标评审申请的直接依据,且其立法精神已体现在《商标法》具体条款的规定之中,本案适用《商标法》相关实体条款予以审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提交的证据并结合已查明事实,商标局经合议对以下主要焦点问题予以审理。
一、争议商标“衡倡基”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三中的显著识别文字“衡昌”在文字构成、认读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米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三核定使用的米酒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加之,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均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地理位置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三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十三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在先商号权,由于商标与商号的权利性质不同,在商业活动中发挥的功能也不同,因此,在认定争议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号权时,通常要求争议商标与他人在先商号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本案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号并未达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高度近似程度,争议商标的注册未侵犯申请人主张的在先商号权,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禁止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
三、本案尚无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鉴于商标局已经通过《商标法》其他条款予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审理本案,对申请人有关主张不再予以置评。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裁定如下:争议商标“衡倡基”予以无效宣告。
案件启示
无效宣告案件,不仅是对特定当事人权益的捍卫,它更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石。这一过程体现了法治精神,确保了市场公平竞争和知识产权的尊严。
守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首创团队再立新功,成功代理第59970535号“衡倡基”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展现专业实力。在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衡昌烧坊酿酒有限公司保驾护航的过程中,首创团队肩负使命,尽职尽责,以责任铸就信赖,为知识产权保护筑起坚强堡垒。案件的圆满结束,不仅彰显了首创团队的严谨与负责,更是首创团队对客户承诺的践行,以极致的专业与责任心,确保每一项法律行动精准有效,守护品牌权益,不负每一份信任与托付!
商标局相关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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