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申请人:成都香榭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首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第67603776号“香榭时代 CHAMPS TIMES及图” 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商标局申请复审。商标局予以受理,
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5155281号图形商标(以 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 陈颖 王阳 田淑芹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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