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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8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商财政厅同意,科技厅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5+1”产业体系各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
创业投资项目重点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流程
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三、申报时间
(一)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27日24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24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组织
(一)各地科技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工作,于截止时间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上报,并将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推荐函和申报项目清单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厅资管处322室。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三)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科技厅、财政厅,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绩效目标
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为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力量。
二、项目类型
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研发投入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类:
(一)研发投入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予以支持。
(二)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用于技术创新产品中试熟化予以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必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并且获得有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流程请咨询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年度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2018及2019年度已获得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再支持。
四、支持领域
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5+1”产业体系领域,各领域均不支持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时,须提交2018年1月1日后取得且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下列技术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具有国家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和用户使用报告。其他资料按项目要求提供。
(一)电子信息。
1.集成电路设计或制造
2.5G相关技术及产品
3.网络安全技术
4.基础软件
5.行业仿真系统、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软件
6.工业软件
7.安全可控软件
8.高端集成电路与特色电子器件(可提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技术创新成果支撑材料)
(二)装备制造。
1.智能机器人
2.先进制造技术
3.高端制造装备
4.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
5.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装置、配件设计制造
(三)先进材料。
1.先进金属材料
2.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其他要求:申报先进材料领域,项目产品须有明确的工业化应用对象,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交地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产品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支撑材料(产品认证、市场准入支撑材料、安全检测报告等)。
(四)能源化工。
1.光伏技术及相关产品
2.风电技术及相关产品
3.无机化学品
4.精细化学品
其他要求:申报“光伏技术及相关产品”“风电技术及相关产品”方向,如为成套设备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权威机构完成的产品样机测试报告和知名企业提供的用户意见,用户意见应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性能以及使用期间实测的数据及情况分析;如为工艺、装备系统集成技术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不低于三家应用示范用户意见,要有独特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相关的产品标准。
申报“无机化学品”“精细化学品”方向,项目产品须有明确的工业化应用对象,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交地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产品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
(五)数字经济。
1.人工智能技术
2.大数据与云计算
3.区块链
(六)节能环保。
1.节能技术装备
2.环保技术装备
3.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
4.水污染防治技术及相关产品
5.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技术及产品
其它要求:申报节能环保领域各方向,如为成套设备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权威机构完成的产品样机测试报告和知名企业提供的用户意见,用户意见应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性能以及使用期间实测的数据及情况分析;如为工艺、装备系统集成技术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不低于三家应用示范用户意见,要有独特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相关的产品标准。
(七)食品、生物和医药。
1.食品加工技术
2.食品安全技术
3.新药研发共性技术
4.生物医药技术与产品
5中药天然药物技术与产品
6.医疗器械
其他要求:医药研发类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新药研究资料(临床前的应提供:药学、药效、药代、毒理、质控资料;临床中的应提供临床研究进展资料)、临床研究批件;医药中试熟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企业还须提供相关的新药研究资料、批件,GMP证书,以及下一步生产计划或合作生产的有关内容及材料。
五、支持方式
研发投入补助类项目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择优奖补研发投入强度较高、技术创新性突出、发展绩效显著、研发团队和基础条件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的5%给予补助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贴息类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医药类项目可延长至三年),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其中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其他附件支撑材料扫描上传。
(一)《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项目申报书》。
(二)2018年1月1日后获取的技术创新成果支撑材料。
(三)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申报日上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申请研发投入补助的,申报企业须提供2018 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核定纳税的企业不提供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但须额外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五)申请贷款贴息的,申报企业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医药类项目可前延至2017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企业,提供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10月31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
附件2
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2017〕4号),特制定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绩效目标
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创投机构投资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我省科技型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型
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分为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两类。
(一)风险补助。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四川省境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
(二)投资保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创业投资机构直接投资,对其从事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项目的对象包括四川省境内的创业投资机构(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用项目单位申报(无需项目负责人)。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年度限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一)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具有投融资功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成立1年以上(含1年)。
3.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4.直接投资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是指由职业投资管理人组建的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公司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成立1年以上(含1年)。
3.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管理的创业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直接投资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是指主要从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服务和融资服务,且具有投资能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1年以上(含1年)。
2.在四川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3.能够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固定的经营场地。
4.直接投资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且获得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流程请咨询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获得投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支持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
风险补助类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单家创业投资机构年度累计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
投资保障类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按获得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优先支持投资研发项目的创投机构和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研发项目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其中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其他附件支撑材料扫描上传。
(一)风险补助。
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补助申报书》。
2.2018年度财务报表。
3.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到位支撑材料:投资协议、被投企业银行进帐单、被投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二)投资保障。
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投资保障申报书》。
2.投资协议、企业银行进帐单、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3.2018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4.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支撑材料。
5.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支出相关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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