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两化融合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市(州)、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成都推荐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德阳和绵阳不少于20家,泸州、乐山、南充、宜宾和眉山不少于10家,其余市(州)不少于5家。已确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表和申报书(见附件1、2)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五)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4355382/13330994489
附件:1. 2019年四川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 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2019年7月15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19年四川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docx 附件2.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