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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配套资金项目申报来袭......
您的准备工作做好了吗?lady go
一共分为三个项目,快快快,抓紧了!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类别共3个,具体包括:(1)工业互联网项目;(2)两化融合项目;(3)互联网+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各类别的申报要求请详见附件1—3。
(二)申报要求
1.已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018年9月已申报入库项目;
3.申报企业需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平台落地在我市,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3.平台面向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测试验证、供应链协同等资源聚合和共享,具备生产设备感知与远程诊断维护、网络化控制、工业大数据动态监控、预测预警等功能;
4.平台应具备较成熟的盈利模式和示范推广作用。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工业云平台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建设与运营方案;
4.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5.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平台应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7.诚信申报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鲜章;复印件须准备对应的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补贴标准
1.按照项目建设、运营期内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运营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人力投入),其中人力投入(含研发、运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2.投入补贴认定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超出认定时间的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实现智能排产与调度、物料智能识别与跟踪、多机器协同作业与检测、装配过程信息自动采集、生产作业实时管控等要素的数字化车间项目, 实现产品全要素设计与工艺仿真、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感知、基于工业物联网的实时智能管控、ERP/PLM/MES/SCADA等系统纵向集成、面向信息物理融合的工厂全流程网络化制造等要素的智能工厂项目;
3.项目应具备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作用;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建立和应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等基础软件、平台支撑软件、工业APP、嵌入式软件等的应用示范,以及企业上云等新型信息服务模式应用示范。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两化融合示范补助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建设方案;
4.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5.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鲜章;复印件须准备对应的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补贴标准
1.按照项目建设期内投入的软件、硬件等信息化投入及工业机器人、数控车床、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投入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采用我市企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对采用我市企业产品、服务超过50%的,按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2.投入补贴认定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超出认定时间的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报材料格式
含申请表、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奖励项目
(一)申报条件
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省经信厅批复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批复的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和认定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
2.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省经信厅、市经信局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认定服务机构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或社会机构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诚信申报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鲜章;复印件须准备对应的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补贴标准
对纳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现达标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两化融合咨询、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第三方贯标服务机构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为认定服务机构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行业组织;
(二)由非政府资金建设,项目投入在100万元以上,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能体现技术、服务模式的创新性和对实体经济的带动作用,有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和可复制性,且具有行业或区域性示范推广价值;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下列领域的应用: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内涵式发展提供新支撑的,“互联网+”金融、商务、制造、文化、能源、农业;
2.增强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程度,为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手段的,“互联网+”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社会管理;
3.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和资源配置,为服务改善民生提供新方式,“互联网+”教育、医疗、养老、旅游;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互联网+重点示范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二)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行业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或行业组织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经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五)项目执行期内企业或行业组织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 (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含企业或行业组织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信用证明等);
(七)诚信申报承诺书。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鲜章;复印件须准备对应的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补贴标准
(一)按照项目建设、运营期内投入的 20%给予最低 10 万元, 最高 300 万元的补助。项目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人力投入),其中人力投入(含研发、运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50%;
(二)投入补贴认定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超出认定时间的投入不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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